简 介:
为了规范真菌类和益生菌类保健食品的评审工作,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5年发布了《真菌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和《益生菌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其中包含了2个可用于保健食品的菌种名单,具体为:
1. 《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真菌菌种名单》,包括11种真菌菌种;
2. 《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益生菌菌种名单》,包括10种益生菌菌种。
注意事项:
上述公告发布时间早,目前可用于保健食品的菌种不只限于上述2份名单。列入《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的菌种可用于保健食品。因此,保健食品企业应同时关注《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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