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介:
《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由国原国家卫生部于2011年首次发布。2013年《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施行后,监管部门又陆续审批公告了多个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株。2022年8月2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2022年第4号公告,对该菌种名单进行了更新,对名单中部分菌种分类和命名进行调整,并设置2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新旧菌种名称均可以使用,过渡期满后均需使用更新后的菌种名单。
如何使用本名单:
与《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不同的是,本名单中的菌种均会限定至具体菌株号,例如“嗜酸乳杆菌NCFM”,其中“NCFM”为该菌种的菌株号。因此,只有列入本名单的具体菌株方能在婴幼儿食品中使用。
如何加入本名单:
名单以外的新菌种应按照我国新食品原料注册申报的相关要求,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交该菌种的安全性评估资料,经审评通过后方可在婴幼儿食品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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