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在产在售“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以下简称“双无”)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审查要点》《关于发布〈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及配套文件的公告》要求,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在产在售“双无”保健食品换证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双无”保健食品换证整体流程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换证意见的流程
为提高换证效率,提升申请材料质量,确保注册人申报资料与省局换证意见的一致性,鼓励注册人在向保健食品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报资料前,先行向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省食检院”)进行换证咨询,向省局提交申请换证意见的预审资料。
表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换证意见的流程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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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 |
申请材料 |
① 申请书。《在产在售“双无”保健食品换证意见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产品名称、注册人、申请日期、联系人、联系方式、邮寄地址等; ② 《国产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及其相关变更或转让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③ 《审查要点》附件1要求的《实际生产执行的产品配方表》《实际生产执行的生产工艺》《实际生产执行的产品技术要求》以及三批留样生产资料,该资料覆盖附件3《“双无”保健食品换证核查记录表》需要查询的资料;如需要重做或补做产品功能评价试验的,留样生产资料必查。 以上材料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应逐页加盖公章或加盖骑缝章,电子版材料应为纸质版材料盖章扫描件。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xsswhz@163.com。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大道1139号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殊食品处。 |
核查内容 |
委托省食检院开展换证核查。主要对保健食品有效生产许可,以及实际生产执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产品技术要求等内容进行书面核查,必要时开展动态生产核查,并对动态生产产品进行抽检。 (1)书面核查:对注册人提交的实际生产执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产品技术要求等内容进行核查,是否符合现行保健食品注册法律法规要求。必要时,可参考生产许可资料和保健食品原始注册资料。 (2)现场核查:书面核查后认为有必要的可开展现场核查,动态见证一批次产品生产的全过程,对动态生产的产品进行抽样、封样并送检至省食检院。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特殊食品处 郑小溪,0791-86355314; 行政审批处 刘焕腾,0791-86355582; 省食检院 胡文斌,0791-86258610,13970981098。 邮箱:jxsswhz@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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