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上海市在产在售“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以下简称“双无”)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工作,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在产在售“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审查要点》(以下简称《审查要点》)、《〈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及配套文件的公告》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在产在售“双无”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工作的通知。
“双无”保健食品换证整体流程
※上海市市场监督局出具换证意见的流程
表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换证意见的流程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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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 |
申请材料 |
1.“双无”保健食品换证意见申请材料封面(含产品名称、注册人、注册号、申请日期、联系人、联系方式、回邮快递地址信息); 2.《审查要点》附件1(含附1《实际生产执行的产品配方表》、附2《实际生产执行的生产工艺》、附3《实际生产执行的产品技术要求》),一式两份; 3.《国产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及其相关变更或转让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4.《食品生产许可证》及明细表。 企业应准备上述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应逐页加盖公章或加盖骑缝章,电子版材料应为纸质版材料盖章扫描件,交至企业所在地的区市场监管局,统一由区市场监管局邮寄至市局。 |
核查内容 |
重点核查申请人提交换证材料中实际生产执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和产品技术要求与产品原生产许可申报材料以及实际生产原始记录的一致性和关联性。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虞生 联系电话:64220000转2519分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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