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在产在售“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审查要点》(以下简称“《审查要点》”)和《关于发布〈允许保健食品生产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及配套文件的公告》要求,为积极稳妥做好河北省在产在售“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以下简称“双无”)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工作,确保换证期间市场秩序稳定有序,制定本工作方案。
“双无”保健食品换证整体流程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换证意见的流程
为确保企业顺利通过换证审查,也可接受企业在提交系统前向省局提交书面核查申请:
表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换证意见的流程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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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 |
申请材料 |
书面核查申请提交的材料包括: 1.“双无”保健食品换证意见申请材料封面; 2.《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在产在售“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审查要点>的公告》(2024年第49号)附件1的附1《实际生产执行的产品配方表》、附2《实际生产执行的生产工艺》、附3《实际生产执行的产品技术要求》,一式三份; 3.《国产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及其相关变更或转让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4.《食品生产许可证》及明细表复印件。 上述材料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应逐页加盖公章或加盖骑缝章,电子版材料应为纸质版材料盖章扫描件,并刻录光盘或优盘。 *省局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537号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殊食品处。 |
核查内容 |
技术核查小组负责核实批生产记录、原料采购发放记录、产品检验放行记录等,根据产品实际生产执行的配方、生产工艺、技术要求,填写《实际生产执行的产品配方表》《实际生产执行的生产工艺》《实际生产执行的产品技术要求》和评审意见表。 重点核查申请人提交的换证材料中实际生产执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和产品技术要求与产品原生产许可申报材料以及实际生产原始记录的一致性。 |
核查时限 |
· 省局收到注册系统换证申请信息推送或接收的申请材料齐全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现场核查; · 核查小组应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核查,并上报核查情况; · 根据现场核查情况,省局应于5个工作日内出具省级换证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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