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原卫生部等过去不同时期批准的“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以下简称“双无”)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完善注册信息,统一监管标准,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在产在售“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审查要点》(以下简称《审查要点》)和《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要求,制定湖北省在产在售“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工作方案。
“双无”保健食品换证整体流程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换证意见的流程
为确保尽快完成“双无”换证,可接受企业在向总局系统提出前向省局书面申请出具换证意见:
表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换证意见的流程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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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 |
申请材料 |
向省局申请出具换证意见的申请材料包括: (一)在产在售“双无”保健食品换证意见申请书; (二)《审查要点》中附件《实际生产执行的产品配方表》《实际生产执行的生产工艺》《实际生产执行的产品技术要求》; (三)《国产保健食品注册证书》,以及原注册申报、变更、转让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四)申报申请人的有效资质证明复印件; (五)依据(二)中内容制定的保健食品企业标准经备案或公示后的复印件,及在相关网站供查阅的企业标准公示截图; (六)第三方机构依据(五)中企业标准出具的全项目检验报告。 上述材料以纸质版提交,一式两份,加盖骑缝章。 |
核查时限 |
市(州)局接到省局转办任务后,及时组织人员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核查。 |
核查内容 |
现场核查时,核查人员应认真核对产品实际生产的“配方、生产工艺、技术要求”三要件与注册人申报资料的一致性,确保如实反映生产实际。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吴红霞 027-88701953 陈 璠 027-887018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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