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工作,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在产在售“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审查要点》(以下简称“审查要点”),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实际情况,于2025年1月7日发布换证工作实施方案。
“双无”保健食品换证整体流程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换证意见的流程
为帮助指导企业申请换证,企业可先向省食检院提交出具换证意见申请材料,由省食检院先行指导、修改:
表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换证意见的流程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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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 |
申请材料 |
(一)在产在售“双无”保健食品换证意见申请书; (二)《审查要点》中附件《实际生产执行的产品配方表》《实际生产执行的生产工艺》《实际生产执行的产品技术要求》,生产工艺流程图、生产工艺说明; (三)《国产保健食品注册证书》,以及原注册申报、变更、转让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四)《食品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明细表复印件。 上述材料需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加盖骑缝章,电子版材料为纸质版材料盖章扫描件,并刻录光盘或U盘。 注:未在产在售“双无”产品应先办理生产许可,如因原注册申报材料遗失等原因,无法核实产品技术要求,导致不能办理生产许可的,由省局向市监总局统一申请调取原注册申报材料。 |
材料核查人员 |
省食检院开展申请材料核查 |
现场核查人员 |
省食检院组织不少于3人的现场核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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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核查人员 |
保健食品生产所在地的市(州)市场监管局开展监管核查 |
核查内容 |
a) 省食检院核查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b) 省食检院成立现场核查组,查看产品原辅料采购、批生产、产品检验等实际生产记录,重点核查申请材料中产品配方、生产工艺、产品技术要求与产品原生产许可申报材料以及实际生产记录的一致性; c) 市(州)市场监管局核查产品近5年的日常监管情况。 |
核查时限 |
√ 收到系统推送申请信息后,省局食品生产处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省食检院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开展核查; √ 收到开展核查任务后,省食检院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核查,符合要求的通知现场核查和监管核查; √ 收到现场核查任务后,现场核查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核查并出具意见; √ 收到核查通知书后,市(州)市场监管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日常监管情况核查并出具意见; √ 省食检院的核查意见和市(州)市场监管局的监管意见后,省局食品生产处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换证意见,报省局领导审签,加盖省局公章后上传系统,并抄送申请人。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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