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监局丨如何辨别保健食品的宣传是否存在夸大和虚假的情形?
发布时间:2025-01-08发布单位: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类:

  (1)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保健品广告;通过渲染、夸大某种健康状况或者疾病,或通过描述某种疾病容易导致的身体危害,使公众对自身健康产生担忧、恐惧,误解。误认为不使用这些保健食品会患某种疾病或导致身体健康状况恶化。

  (2)用公众难以理解的专业化术语、神秘化语言等描述产品的作用特征和机理。

  (3)利用或出现国家机关及相关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和形象,或以专家、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等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4)含有无法证实的所谓“科学或研究发现”“实验或数据证明”等方面的内容;或与其他保健食品或者药品、医疗器械等产品进行对比,贬低其他产品的情形。

  (5)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宣传;宣称产品为祖传秘方;或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内容;或含有“安全”“无毒副作用”“无依赖”等承诺;含有“最新技术”“最高科学”“最先进制法”等绝对化的用语和表述等,均属于保健食品夸大和虚假宣传。

 

官方链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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