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在产在售“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审查要点》(以下简称为《审查要点》),以集中规范在产在售“双无”产品注册证书。
根据《审查要点》,对于国产产品,核发生产许可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需出具产品获得有效生产许可的情况、实际生产执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产品技术要求的具体内容和确认意见,报送市场监管总局,并抄送注册人。
为顺利完成出具换证意见的工作,各省市场监管部门陆续发布相关工作方案,汇总如下(持续更新):
地域 |
发布时间 |
地方政策 |
政策解读 |
陕西 |
2024-11-26 |
陕西省市监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在产在售“双无”保健食品换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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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2024-12-12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在产在售“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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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
2024-12-16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在产在售“双无”保健食品换证相关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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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
2025-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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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
2025-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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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
2025-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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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
2025-0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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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
2025-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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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2025-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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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
2025-0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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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
2025-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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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
2025-0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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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2025-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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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 |
2025-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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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
2025-0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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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
2025-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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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
2025-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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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
2025-0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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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
近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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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
2025-03-20 |
各省出具换证意见的工作方案,在流程、资料要求上可能有所区别,企业申请“双无”换证前,宜事先了解生产企业所在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换证政策,以确保换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产在售“双无”保健食品的换证过渡期为5年(自2023年8月31日起),如您有产品换证需求,欢迎联系瑞旭集团(电话:0571 87206538;邮箱:food@cirs-grou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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