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国家卫健委组织汇总整理2009年至2021年公告的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简称“三新食品”)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
原公告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对其中新食品原料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设置18个月过渡期,在公告前和过渡期内按照原标准和要求生产的新食品原料,可销售和使用至保质期结束。2022年以后公告的“三新食品”的食品安全指标按照发布时公告要求执行。
本次更新的新食品原料相关信息,已更新至《新食品原料(新资源食品)批准清单》,可在各个原料的质量规格中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