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介:
在我国传统饮食文化中,一些中药材在民间往往作为食材广泛食用,即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以下简称药食两用物质)。原卫生部2002年51号公告附件1明确载明了87种药食两用物质的名称。
2020年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增补公告(2019年第8号),新增了当归等6种药食两用物质,仅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使用,并明确规定了每个物质的中文名、拉丁学名、所属科名、食用部位。
备注说明:
根据《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该目录目前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公布,并对目录实施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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